能源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。党的二十大首次提出加快规划建设新型能源体系,二十届四中全会进一步明确“十五五”初步建成新型能源体系、建设能源强国,这是党中央深刻把握全球能源发展大势、立足我国能源发展方位作出的新部署新要求。过去一年,我们全力推动“十四五”能源规划收官,谋划“十五五”能源发展方向路径,统筹推进《新型能源体系建设“十五五”规划》研究编制工作,为能源发展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纲领。
能源安全保障能力提升:一次能源生产总量突破50亿吨标准煤,自给率稳定保持在80%以上;西电东送、西气东输、北煤南运等能源大动脉持续巩固。
绿色低碳转型跃升:构建全球最大、发展最快的可再生能源体系,“十四五”能源需求增量的近一半由非化石能源满足,非化石能源占比超过20%。
改革创新活力释放:白鹤滩水电站、全球首座高温气冷堆、“深海一号”能源站等重大工程建成投运;新型储能、氢能产业规模化发展;全国统一电力市场加快建设。
国际合作开创新局面:能源多元进口保持稳定,与100多个国家和地区开展绿色能源项目合作,提升全球能源治理话语权。
不确定因素增加:全球能源格局深度调整,能源战略竞争加剧,国内电力负荷尖峰突出、峰谷差拉大。
碳达峰目标提出新要求:新能源行业发展空间扩大,但系统消纳能力和安全可靠替代能力仍需提升;传统化石能源需兼顾安全与降碳双重压力。
科技创新成为关键动力:新能源、新型储能技术保持世界领先,但原始创新能力不足,部分关键核心技术存在短板。
完善能源布局:优化资源基地布局和流向格局,加强能源跨区域协调,实现东部地区能源自给能力提升,西部地区资源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。
强化目标指标牵引:确保供给保障更足、能源结构更优、系统形态更新、改革创新更强。
推动重点任务落实:建设新型能源基础设施,强化能源战略安全和绿色低碳转型,加快能源科技创新,完善市场体系和制度保障。
建设重大工程项目:推进战略性标志性重大工程建设,如“三北”风电光伏基地、西南水风光一体化基地、海上风电基地,同时布局“小而美”项目,如光热发电、零碳园区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