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5年作为“十四五”收官之年,136号文推动新能源全面入市,伴随分布式光伏管理办法调整与行业去内卷化,市场格局发生显著变化。上半年央国企在风、光指标竞配中出现了三大新特征:光伏指标规模锐减、风电占比反超、大基地开发模式显著强化。这些变化不仅影响当前投资决策,也将影响到“十五五”期间的开发策略。
截至2025年8月底,已公布优选结果的省市合计光伏指标约 60GW,较往年收缩近50%。其中部分为2024年遗留指标,仍有约20GW尚未优选。
从企业分布看:
央企:中电建、华能等获得5GW级指标;中国能建、中石油、国家电投、中广核约3GW级;华电、华润、大唐、国家能源集团、中核等多在2GW以上。
地方国企:蒙能、四川发展、申能、宁国运等多在1GW级;
民营企业:隆基、晶科、天合、中环等集中在300MW~1GW级。
此外,指标下发呈现强烈地域性:华能与中广核在云南集中获得指标,中国电建偏向宁夏,中国能建在新疆集中布局,中石油则在辽宁布局较多。云南项目中存在中标后弃标、多次重选的现象,反映出对项目可行性评估的反复权衡。
2025年上半年,多个传统光伏开发大省(河北、贵州、天津、甘肃、山西、湖北、江苏等)在指标分配中已被风电超越;广东早在2023年即暂停集中式光伏开发。今年光伏开发相对较多的省份仅剩云南、宁夏和上海(且云南包含大量历史遗留指标)。
典型变化包括:
华电集团:过去三年光伏年均10~20GW,2025上半年光伏不足3GW、风电超5GW;
国家能源集团:上半年整体新能源指标约14.39GW,但光伏统计不足3GW、风电约5GW;
国家电投、三峡集团等亦呈现风电优先的布局。
在136号文影响下,央国企更倾向于依托大基地开展开发建设:
国家电投将沙戈荒大基地列为重点开发方向;
华能在下半年工作部署中强调加快大基地建设;
大基地的核心优势包括:
✔ 更稳定的跨区消纳通道,减少弃风弃光风险;
✔ 风光火等多能协同,提升系统抗风险能力;
✔ 规模化降低单位建设与接网成本;
✔ 有利于与地方政府谈判电价与锁定经营条款,优化长期收益。
总体来看,2025年上半年新能源开发规模较往年明显走弱,这既与136号文推动新能源全面入市有关,也与央国企考核重点由规模向回报率转变有关。未来“十五五”期间,可关注的核心议题包括:
指标分配的地域与时间差异;
风光竞配下的收益与风险重构;
大基地下规模化与协同效应的商业化落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