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“十四五”期间,中国围绕“一带一路”绿色能源合作,重点推动以下四方面工作:
提出新理念:通过《“一带一路”绿色能源合作行动计划(2024-2029)》等文件,明确绿色能源合作的方向与任务,形成系统性、可操作的路径。
打造新图景:协助老挝、南非、印度尼西亚等国制定能源转型规划,推动多样化能源结构。
建设新平台:发挥中国—东盟、中国—非盟等多边机制作用,建立起覆盖广泛的国际能源合作网络。
共享新成果:在菲律宾、阿富汗、基里巴斯等地落地光伏、水电等项目,惠及当地民生。
“一带一路”能源合作的实践经验,为全球绿色发展提供了范例:
能源安全:构建中亚、中东、非洲等油气合作区,保障能源供应稳定。
绿色转型:大力发展清洁能源项目,如印尼芝拉塔漂浮光伏、巴基斯坦卡洛特水电站等。
产业链协同:中国光伏和风电装备产能优势,带动合作国绿色产业链发展。
市场化运作:央企与民企“抱团出海”,提升国际竞争力。
民生福祉:通过“小而美”的项目提升能源可及性,改善沿线国家民生。
展望未来,“一带一路”绿色能源合作将进入更高质量的发展阶段:
国家层面引领:完善顶层设计,加强清洁能源规划,推动氢能、储能、智能电网等新技术合作。
企业主体作用:鼓励能源央企与民企合作,打造完整的绿色能源产业链,推动“中国标准”走向国际。
智库与人才赋能:通过政策沟通、智库研究、国际培训,增强沿线国家能源治理能力。
“一带一路”绿色能源合作不仅是经济发展的推动力,更是全球能源转型的重要引擎。通过中国与合作伙伴的共同努力,一个开放、共赢、可持续的绿色能源未来正在形成。